问爻录

经典原文

维基文库固定版本 · 修订 2405007

卦辞

小過:亨。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爻辞

  1. 初六:飛鳥以凶。
  2. 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
  3. 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  4. 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。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  5. 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  6. 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
彖传

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有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順也。

象传

山上有雷,小過;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  1. 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  2. 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  3. 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  4. 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  5. 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  6. 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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