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爻录

经典原文

维基文库固定版本 · 修订 2405039

卦辞

需:有孚,光亨。貞吉,利涉大川。

爻辞

  1. 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恆,无咎。
  2. 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  3. 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  4. 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  5. 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
  6. 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

彖传

需,須也,險在前也;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象传

雲上於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  1. 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恆,无咎,未失常也。
  2. 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終吉也。
  3. 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  4. 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  5. 酒食,貞吉,以中正也。
  6. 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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